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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实验教学中心关于仪器、设备的维修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07-03 浏览次数:

1.所有仪器、设备应由使用人员保持外部清洁,进行定期维修、简易保养及维护。

2.仪器、设备发生故障时,应报教学办负责人,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理。

3.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贵重、大型仪器、设备。

4.贵重、大型仪器、设备应立操作规程卡片,应严格登记使用情况。

5.所有新仪器、新设备在使用前,应由专人认真阅读说明书,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启用。

6.教学办负责人定期检查各种仪器、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情况。